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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喜报】井陉县检察院一案例成功入选河北省人民检察院“燕赵山海·公益检察”一周年专项监督典型案例
时间:2024-04-16  作者:  新闻来源:  【字号: | |

2023年3月,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“燕赵山海·公益检察”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。为充分展现专项监督工作成效,值此专项监督开展一周年之际,省检察院发布了10件专项监督典型案例,我院一案例入选。

井陉县人民检察院诉李某某等人

山东某能源有限公司等企业

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

井陉县人民检察院(以下简称井陉县院)针对违法行为人污染环境案件,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,推动政府积极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,对磋商不成的赔偿义务人,依法提起刑

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,实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与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有效衔接。

2021年6月以来,李某某等人在未取得任何资质的情况下,为非法牟利,将来自山东、江苏、陕西等多个省份境内10家企业的6700余吨废硫膏运输至井陉县进行非法填埋。2021年10月,井陉县院提前介入该案,通过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协同发力,运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、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等方式共追回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.03亿元,并全部用于对污染现场的修复治理。

办案中,检察机关充分利用索赔磋商的前置程序,及时追偿损害赔偿金,降低诉讼成本;对磋商未果的,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,追偿违法行为人民事侵权责任,实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与公益诉讼检察的有效衔接。

来源:河北检察微信公众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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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省井陉县人民检察院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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